各地阶梯电价有何差异?多用电者多付费

2012年05月03日 08:33   来源:人民日报   姚雪青、李刚、王明浩、汪志球、王乐文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即将在全国推行。近来,各省市陆续公布各自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准备召开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各地阶梯电价的“阶梯”有何差异?具体政策是如何确定的?公众对此有何意见和反响?请看记者报道。

    各地公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

    5月2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公布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维持现行电价标准;月用电量在204度至348度之间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月用电量高于348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江苏省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1日举行。

    广东省也于日前公布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并将于5月16日举行听证会。广东省物价局表示,根据试行方案,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此外,北京、上海、陕西、贵州、福建、海南、浙江、山东等地也先后公布了相应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并将于近期举行听证会。

    多用电者多付费,公众参与电量设档

    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数据,目前我国居民用电占总用电量的12%,但在居民用电中,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的居民用电,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居民阶梯电价的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把每档电量决策权交给地方,让群众参与设定,能够尽可能地符合实际情况。

    那么,在各地公布的阶梯电价方案中,三个档次是如何划定的,依据何在?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阶梯档次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提供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统计数据为基础划分,“第一档在204度以内,覆盖了80%的江苏城乡居民住户,因此试行阶梯电价以后,80%的城乡家庭用电价格几乎不受影响;前两档在348度以内,覆盖了95%的城乡居民住户。”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在5月11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将详细公布物价部门对电力公司供电成本监审的结果,以及划分这三个档次的理由,并强调“听证会不是决策会”。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解释,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可以适当调整。

    公众热议盼电价听证公平合理

    各地阶梯电价的听证方案一出台,就引发了热议。在网络上,不少网民讨论着电费的计算公式、交流着省钱的办法,有的还提出自己的建议。

    有江苏网友认为,“夏天天热,冬天不集中供暖,冬夏两季电量不够用,春秋两季一般不会超标,能否实行按年计算来削峰填谷?”“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或者多人的合租户,是否可以按人头计算阶梯?”

    也有细心的广州市民比较得出,拿全年划一的方案对比,上海首档电量标准比广东足足高出50度,北京也比广东多了20度。而且,广东以全省做平均数,囊括了广大的农村与山区,地处亚热带的广州、深圳明显“吃亏”。

    北京东城区永外永铁苑社区的刘秀敏是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代表。她准备在自己的社区和街道征求意见,尤其要征求平房区和高档住宅等不同消费水平的居民意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百姓关注的重点普遍集中在阶梯电价档次划分如何更加细致、合理,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阶梯电价方案尚需完善,专家认为按年计量更合理

    “居民用电季节性差异很大,阶梯电价应该按年计量。”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认为,以北京为例,居民生活用电定价应该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电价调整也要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此外,阶梯电价的计量方式应科学、便捷,易于操作。

    “两口人的家庭与10口人的家庭,春秋与冬夏,在用电量上必然不同。”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陈友华说,“与听证方案相比,分时电价可能是目前更为合理、又具可操作性的方案。”

    陈友华解释说,可以规定按照峰值和谷值,将每日不同时间段的电价定为不同标准,在峰值时间段内采取较高的电价,在谷值时间段内采取较为优惠的电价。这样更为公正,也便于具体操作。

    有关专家表示,在目前我国贫富差距较大的情况下,电价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方式之一,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作用有限。为了使电价听证会更加贴近民意、反映百姓呼声,应该选取不同社会阶层、各方面利益的代表,听证会参加人也需要公正坦率地发表自己的观点。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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