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施阶梯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涨幅达五成

2012年05月18日 22: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烨 程景伟 蓝岚
   记者18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广州市自来水综合水价调整为每立方米2.53元,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每立方米1.98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3.46元,特种用水价格每立方米20.00元。新水价将自5月21日起实行。

    广州现行水价自2006年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1.32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61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83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2.7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3.38元/立方米。由此看,此次水价调整,单独居民生活用水便上涨0.66元/立方米,上涨幅度达五成。此次调整将自来水水价分类由原来的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水价调整的对象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各类用水户。此外,暂未实现“抄表到户”条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户,暂执行第一阶梯水价。为确保阶梯水价的稳妥实施,阶梯水价第一级水价与新水价同步实施,第二、第三级阶梯水价的实施允许在新水价收费标准执行6个月后再正式实施。

    为体现效率与公平,尽量降低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影响,广州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广州物价部门表示,水价调整后自来水公司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控制供水成本。要针对存在问题,在堵漏降耗上下功夫,依法做好共用用水设备的维护和监管。各部门不得随意减免水费,要逐步实行自来水成本定期公开制度。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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