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和谐程度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目的所在和必然要求。要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完善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城乡融合,着力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源头治理,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实现平等包容、共建共享,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上海这座城市的美好。
(一)着力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以深化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健全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多样、优质发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优化医疗资源的布局和结构,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完善30分钟体育生活圈,改善市民生活方式,提升市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常住人口居住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合理调控人口规模和结构的有效机制,促进来沪从业人员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准确把握老龄化的规律和趋势,顺应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分布,完善“907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构建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财政投入、社会投资和慈善捐赠等多元经费保障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关心支持残疾人自强、自立、更好地发展。
(二)加快健全保障体系,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将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收入集体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障制度,支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稳步提高各类保障待遇。
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化地区的危旧房改造。注意解决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努力创新管理机制,有效规范社会秩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符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的社会管理体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构建“诚信上海”,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为导向,以联合征信为手段,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应用和共享平台建设,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机构,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工会、企业、政府三方协调机制,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规范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完善联动服务和执法体系,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全覆盖管理服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着力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四)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受理办理等工作,完善领导接访、下访等工作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体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律师等共同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防控标准化体系和规划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工作体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坚持党管武装,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积极支持驻沪部队建设。
(五)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注重发挥党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尊重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主体地位,提高全社会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努力形成依法管理、重在服务、社区自治、共治共享的局面。进一步发挥社区事务受理、卫生、文化、综治工作中心等平台功能,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理顺居委会职责和设置规模,建立完善协商沟通机制,整合运用社区资源和力量协调处理社区事务,切实提高居委会自治能力。进一步促进业委会运作规范化,推进物业管理重大事项决定的公开透明化。探索“镇管社区”模式,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增加财力投入和管理力量,提高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大型居住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