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0万车主信息泄露 盗取个人信息嫌犯被批捕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南京60万车主信息泄露 盗取个人信息嫌犯被批捕

2012年06月05日 14:17   来源:金陵晚报   


    调查案例

    万元起步获取个人信息获利11万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注册成立“智多星调查”公司后,招聘人员、购买设备,通过在网络、报纸上发布广告,接受他人委托从事婚外情调查、追踪他人行踪等业务。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接受他人委托,非法获取特定公民个人信息44人,包括常住人口信息、旅客信息、航班信息等,非法获利11万余元。

    客户A:小燕,33岁,某公司部门经理。

    需求:丈夫婚外情调查

    支付:2.2万元

    去年11月中旬到12月底,小燕的老公一直没有回家,她和父母都怀疑老公可能有外遇。在与张某见面后,小燕说了一下情况,张某表示可以调查,双方签了一份委托协议书,约定调查费用是1.1万元,先支付5500元。随后,小燕将老公的相关信息给了张某。

    后来,张某打电话给小燕,称通过调查确实发现其老公住在百家湖一个小区里面,并且偷拍了一段录像,录像内容是她老公在汉中门那边开车,车上还有另外一个女的。

    今年1月中旬,小燕决定再请调查公司查一下,费用还是1.1万元。张某收到钱以后,接着帮她调查,并称通过调查发现她老公和一个女的同居在百家湖某小区。张某说他们在地下停车场跟踪小燕老公时被发现了,双方还发生争执。随后,调查终止了。结束后,小燕又通过网银转余下的5500元给张某。

    客户B:孟某,64岁,某公司总经理。

    需求:女婿婚外情调查

    支付:3万元

    去年11月中旬,孟某的女婿和女儿闹离婚,他怀疑女婿有外遇,就想找调查一下女婿。张某向孟某说,“7天一个周期,价格是1万元。一周没发现问题,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再追查一周,再支付1万元的调查费。”于是,双方就约定先调查一个星期,孟某当场支付了5000元现金给张某。

    一周后,张某答复孟某说,他女婿正常上下班,暂未发现问题。孟某觉得不放心,要求张某再跟踪一周,随后孟某就一次付给张某1万元现金。很快,张某打来电话,说偷拍到孟某女婿和一个女孩牵手以及他俩在移动营业厅充值的录像,让孟某过去甄别一下。

    孟某就让女儿去看看,但却不认识那个女的,孟某再次找到张某,要他再跟一个周期,务必搞清女孩的真实身份,同时付给张某现金1万元。

    过了几天,张某告诉孟某,已经弄清楚了那个女孩的身份,并在电脑里提供了她及父母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给他看。此外,张某还向孟某提供了相关航班信息等。第三周快结束时,孟某把最后剩下的5000元付给了张某。

    客户C:许某,65岁,某集团法律顾问。

    需求:查人

    支付:1万元

    今年1月中旬,集团的董事长找到许某,称公司的项目经理孙某突然失踪了,怀疑孙某携款潜逃了。董事长授权给许某,让他处理这件事。

    许某一方面报警,另一方面找到了智多星调查公司,想追查孙某的行踪。1月21日,许某与张某见面商谈后,约定调查费10万元,调查时间为一个月。随后,许某把孙某的相关基本信息提供给了张某。

    此后,许某隔三岔五地打电话给张某,但他一直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情况,就向许某提供了孙某及其主要关系人的航班信息、出入境信息及旅客信息。到协议规定期限,张某也没有找到孙某,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

    数据显示

    U盘里存60多万条车主车辆信息

    据警方证实,2012年4月20日,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办公地点进行检查,查获电脑主机4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摄像机二台、U盘4只、公章11枚、摄像观靶镜一部、车载定位终端GPS一只、秘拍包3个及其他涉案物品。

    更让民警吃惊地是,在对扣押的电脑主机硬盘及U盘进行检查后,发现内有大量被调查人及其相关关系人的人口信息、旅客信息、航班信息、车辆信息、行踪录像等。其中,南京车主车辆信息共有60多万条。

    据检察官介绍,这60多万条南京车主车辆信息中,包含车辆的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码、购买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让人心惊的是,在核对这些车主车辆信息时,检察官发现他们自己的私家车几乎都赫然在列。

    此外,据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邵某交代,他在2010年自己开“南京正方象咨询公司”时认识了张某,并在张某公司的专用电脑里私自拷贝了其存在电脑里的信息,包括2008年全镇江市的车辆信息和2008年南京市全市车辆信息资料。在2010年回镇江市,邵某将2008年全镇江市的车辆信息用U盘全部拷给了镇江一家调查公司的负责人,“没有收他钱”。

    张某交代,这些都是从网上买来的,但对于这些信息的最终源头是哪里,他本人也不清楚。金陵晚报记者从南京警方获悉,目前,他们正在对此案中“贩卖”这些个人信息的最终源头进行深挖。

    秦淮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非法获取特定公民个人信息44人以上且非法获利11万多元,非法获取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60多万条,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将其逮捕。

    新闻链接

    国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一案

    2010年1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到1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到15万元不等;而周建平则因向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周建平是国内被法院以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新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周建平在广州市昌岗中路成立广州市华探调查有限公司,违反规定非法获取他人电话清单、手机清单和人员资料。同年12月,周建平以每份1200元或15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向客户出售了14份电话清单,从中获利1.6万元。

    江苏警方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信息犯罪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4月20日至23日,江苏警方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集中收网行动。全省共抓获涉案人员172名,其中涉嫌开设非法调查公司和中间商的人员108名,追缴赃款65万元,缴获涉案电脑、秘拍秘录设备、隔墙听等犯罪工具200余件。

    江苏各地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多警种协同作战,摧毁了一批网络公司和所谓的“调查公司”。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地打掉了“正万象调查事务所”、“江苏大众调查”、“江苏亨特调查”、“常州千里眼”、“常州柯南调查”、“南京泰隆调查”等一批调查公司,此类公司通过在媒体发布广告、网上建立QQ群,与全国各地非法调查公司开展业务协作,获取婚外情、债务纠纷等当事人的户籍、车辆、宾馆住宿和手机定位等信息,甚至引发暴力讨债、诈骗等下游犯罪。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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