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陕西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1255.76亿元,增长约23.2%。高于财政支出1. 51个百分点。
记者从7月11日开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了解到,上半年我省全力以赴惠民生,加大力度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在教育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提高了小学、初中及高等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了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社会医疗方面,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保障性住房方面,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督促实现并及时落实配套资金,拨付中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0.69亿元。收入分配方面,落实了纺织、食品、森工3行业税收返还,提高了低收入行业职工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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