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地不净权属难清 哈尔滨道里棚改之殇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净地不净权属难清 哈尔滨道里棚改之殇

2012年07月16日 13:27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徐景升

  困局

  拆了的没拆的各有各的难

  或许用“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来形容该地块的现状并不恰当,但已签了拆迁补偿协议、55岁的老曹则心情压抑。他日夜期待着能早日回迁,不为别的,只为有了房子能给儿子结婚用。但由于该地块的复杂现状,一切看起来都遥遥无期,就像他签订的那份没有约定回迁期限的协议一样。

  见到老曹的时候,他正在江边的码头上班。旅游旺季时,他每月有2000多元的工资,到了淡季则只有几百元。之前,他住在轮渡公司宿舍,也就是前述的争议地块。

  简单攀谈之后,老曹拿出了当初的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验收单,上面清晰地记录着搬迁完毕的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8时34分47秒,但上面并没有承诺回迁期限。老曹说,在他看来,回迁应该没什么问题,但现在儿子催着要房子结婚,让他压力很大。老曹给自己点了一根烟说:“我前段时间也问了,但谁也没告诉我什么时候能回迁,那块地上的房子还没盖呢。”  老曹说,自从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当初的房子立刻被拆。按照当时签署的协议,目前他用拆迁方划拨的补助款租房子,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他当初的房子有20平方米,也就意味着他每月可领到200元的租房补助,“这点钱根本不够用,我现在只得住得远一点,每天上班需要40多分钟,有时候还得过江。”同时,该协议上注明,如果过渡期超过18个月,那么每月每平方米可发20元。但与之前一样,需要每半年发放一次。

  对于这份拆迁补偿协议,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郑华表示,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应该更细化,要有承诺的回迁时间。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有承诺会更好一些,如果我是被拆迁户,肯定要求一个回迁期限,这样才能形成双方的约定。”  与老曹期待早日回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依旧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住户。前述李大妈两口子就表示,希望有人与他们坐下来谈谈,承诺什么时候能回迁以及小卖部的补偿事宜。其他一些原住户则表示,不会轻易搬走。“那边的整流设备厂也没搬走,等他们搬走了再说。”作为该地块开发商的黑龙江桐楠格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也处于一定的尴尬局面中。一方面是通过公开出让摘得了地块,但地块上却有工厂和住户;工人们只能在其中的一部分地块上进行施工,且进度缓慢。对此,该公司总经理孙学哲表示,“不清楚此事,企业不接受采访,应该去找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局

  手续都正常程序没问题

  面对一张张房屋所有权证,位于道里区工农大街的2011HT010地块是否为非净地出让?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先后前往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改办、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以及该市棚改办等部门进行采访。

  6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改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都出去开会了。”当记者询问该地块是净地出让还是“毛地”出让时,对方表示会认真记录下来向领导说明,再给予记者答复。

  随后,记者前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门口一工作人员与内部联系后表示,宣传部在开会,让记者次日上午再来。

  6月28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该局宣传部副部长段庆九称,自己不了解情况,汇报给领导之后再给予回复。

  当日上午,记者又前往哈尔滨市棚改办,一名文书表示:“我对该地块情况不太了解,主管宣传的也不在,你反映的情况会向领导汇报。”6月29日上午,记者接到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宣传部副部长段庆九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关于哈尔滨道里区工农大街那块地的情况,他们与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这是个棚改项目,由棚改办作为实施主体。“在整个招拍挂过程中,肯定是符合要求的。我们先期的工作已完成,是按照程序去办的,提交上来的文件没看出什么问题,手续都是正常的。”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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