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伏以来,很多打工者对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的发放心里没谱,一项调查结果显示,65%的受访者称未收到高温津贴。据悉,我省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是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打工者坦言不敢提有活干就不错了
“上个月有几天曾出现38℃以上的高温,外边炙热难耐、里边闷热不堪,老板当时买来了冷饮犒劳大家,估计降温费要泡汤了。”昨日,在环城东路一家汽车修理店打工的小李悠闲地和工友围坐在一起聊天说。小李说,对于降温费,他们心里都清楚,但老板就是不发。“实在太热,大家干不动活,老板最多买几根奶糕或者饮料,就是不发钱。”在西二环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的杨晓明说:“工地上每天都准备有绿豆汤、饮料,谁热了就会去拿,至于高温津贴,从不敢提,有活干就不错了。”
超6成打工者高温津贴兑现难
大谷打工网一项针对基层打工者调查结果显示,11547名受访者中,有65%的受访者称未收到高温津贴,其中快递人员比例最高。81%的快递外卖人员没有高温津贴,其次是79%的足疗、保健行业。而工厂操作工、建筑工地人员、装修施工队和保安物业人员,三成以上拿到了高温津贴。在收到高温津贴的受访者中,有38%表示每月有
100至199元,14%表示高温津贴每月只有50元以下,29%的受访者表示高温津贴在50至99元,还有19%的受访者称每月高温津贴能达到200元以上。
符合条件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可同时享受
记者了解到,尽管一些公司用冷饮、水果等“小恩小惠”的方式代替了高温津贴,但这种做法并不符合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陕西省从去年对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执行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执行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发放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而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并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如果劳动者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既可享受防暑降温费,又可领取高温津贴。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