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平方米1.2万元的二手房,中介按1万元申报即可通过评估
“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正式运行近两个月——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8日讯大河网报道:从今年7月起,郑州市“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二手房申报的成交价格,必须通过地税部门的审核,对于申报明显偏低的,将按照核定税价收取税额。
业内人士称,该系统上线后,将有效防止二手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现象。根据市民反映,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这种新系统成为中介赚取差价的一种手段。
反映
中介赚取差价多收费
前不久,张女士在农业路看中一套二手房,每平方米8000元,共计70多万元。通过中介,三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张女士选择托付中介“包干”,共支付中介7万元,其中包括中介费1万元。
“我搬到新家后,找中介公司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可中介却拒绝提供。”张女士说,她发现可疑后,通过咨询小区内其他买房者,发现同样的交易价格下,房屋办理的房产交易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等费用,别人缴纳的过户费也就5万多元。
“我已经支付过中介费了,其他的费用不应该再多收了。”随后,张女士与中介公司交涉,可中介公司拿出来的证据却让她很吃惊。根据新系统报价,该房产价格为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按照新系统的报价计算,这个费用计算并没有错。
“中介按照地税局新系统的报价来收费,可在实际办手续时,却通过各种关系和操作,降低了交易实际费用,从中赚取差价。”张女士给本报反映称,这笔费用不应该加在消费者身上。
调查
每平方米1.2万元的房屋
1万元即可通过评估
昨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农业东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在询问了记者所需地段和房屋类型后,该公司的刘经理报出了房子的价格和过户费等各种费用。
记者表示看中农业东路某小区一套房子,100平方米。房东报价120万元,按这个基数来计算,需要缴纳费用为11万余元,其中包括1万多元中介费。
“费用能不能再少一点?如果都交给公司代办,需要多少钱?”记者询问后,刘经理称,可以先看房子,如果满意的话,可以进一步协商。
经过确定房子后,刘经理表示,如果看中房子,中介费用还可以商量。当记者询问“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的情况时,刘经理表示,“我们可以托人,帮你降低评估的价格,比如你要买的房子是每平方米1.2万元,我们可以让房屋不到1万元即可通过评估。”他称,这种支付方法,必须是一次性交易,如果是贷款支付的话,则通不过银行客户端的评估。
计算
中介可从中赚取万元差价
目前,根据当前实施的税费征收规定,产权未满5年的房产,需缴纳5.6%的营业税,1.5%的个人所得税。在此前提下若为普通住宅,且首次置业,那么契税缴纳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为1%,90平方米以上为1.5%;二次以上(包括二次)置业且为普通住宅,契税为3%。
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一套房原本需要缴纳10万元左右的税费,而按照“托人”后的价格,只需要缴纳8万元左右的税费,前后相差2万元左右。
“如果你真想买的话,我可以给你搞到电脑估价,再根据这个价格协议一个更低的报价,这样也能通过评估。”刘经理说,可以省出不少过户费。
当天,记者咨询了东明路一家中介公司,发现中介工作人员都在用这样的手段促销二手房。当记者咨询中介公司是否存在赚差价的情况时,中介公司都选择回避。
但一名房产中介从业者透露,这种赚差价的情况确实存在,如果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被赚取万元以上差价。而中介内部出现的这种情况,也与最近郑州市推行的二手房交易系统有关。
评估
房屋报价与新系统评估标准相差不大即可通过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起,“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正式上线,通过向契税、房地产、国土、住建等部门提出数据需求,获取个案房地产的基础数据,在进行实地调查勘验、参照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的基础上,根据二手房所处的区域位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周边配套以及市场交易均价等因素确定计税的基准价格。经过评估师综合分析,确定每个小区标准房的价格。
据郑州市地税部门介绍,存量房评估系统生成价值后,地税部门的计税依据将分为三种情况。首先,按合同交易价确定。如果交易双方申报的合同交易价大于等于计税评估价值的,以合同交易价作为计税依据。
其次,是按计税评估价值确定,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合同交易价低于计税评估价值且无正当理由,并愿意接受税务机关根据规定进行税收核定的,以该计税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最后,是按复核价值确定。对纳税人申报的合同交易价低于计税评估价值,又不接受税务机关以计税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且提出复核申请的,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开展复核,并以复核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这意味着,如果房屋报价与新系统评估标准相差不大,都可以通过系统。”地税工作人员表示,所以难免会出现中介人员钻漏洞的现象。
建议
新系统能否公开指导估价?
“新系统上线后,价格数据并没有完全公开化,中介很容易就钻了漏子,从中赚取差价,而消费者也没有得到任何好处。”郑州市一名地税工作人员说,往往消费者足额缴纳全额的税款,而中介公司却从中牟利,导致税款的流失。
他表示,电脑估价执行后,并没有完全公开所有房屋价格,消费者往往会被中介“蒙在鼓里”。而新系统上线后,根据郑州市地税局公布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纳税争议。这种数据交换平台能实现与银行对接进行实时交换,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有业内人士建议,地税征收系统可以建立与之前的最低指导价类似的基本价格,让消费者对指导价有个基本的了解,并适时公开价格走势,这样也有利于二手房市场的有序运行。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