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保"大病险"无需再缴费 异地报销恐难实现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个人参保"大病险"无需再缴费 异地报销恐难实现

2012年08月31日 07:27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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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娃看病花10万余元有望报销8.5万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目前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在全国已经属于较高的,在住院方面,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5万元。学生儿童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职工医保中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超过90%。不仅如此,北京市的职工还可以参加职工互助保险,获得额外的一些医疗补助。

  以北京市为例,如果一名儿童因大病住院花费了10万余元,在通过城镇居民医保报销了7万元后,假定北京市推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50%,那其在初次报销后所剩余的3万元,还能再额外报销1.5万元。

  □关于新政意义

  新政可放大保障效用

  孙志刚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拉近与职工报销差距

  这次新政明确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有条件的地方才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在新政实施初期,肯定是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为主,新政所带来的一个重大附加意义,其实就是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较低的报销比例,尽量与报销比例较高的职工医保拉近一些。

  商业险介入分散风险

  对于这次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孙洁认为,这意味着商业保险已开始深度介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了。这说明政府部门针对看病贵和因病致贫等问题,固有观念已经有所改变,进一步聚焦于如何给百姓带来实惠的问题。

  政府现在已经更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构建企业、职工、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多支柱支撑的社保体系,从多层次进行保障,才能最有效地分散每个个人的社会保障风险。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赵鹏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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