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患者年医疗费超40万 医保二次报销可达95%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西安患者年医疗费超40万 医保二次报销可达95%

2012年09月05日 06:22   来源:三秦都市报   张维 童欣

  “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这句口头禅对于很多的普通居民家庭来说,体会最深刻,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让不少家庭大受困扰,国家医保新政的出台,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福音。由于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这项医改新政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目前,这一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比例

  年医疗费超40万二次可报销95%

  西安市今年起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除对住院医疗费用及门诊三个特殊病种补助外,年度内超过40万限额的医疗费用还可报销95%。城镇职工因病住院后可先由市医保基金报销,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部分,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以及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现在可按医疗机构级别不同分别给予二次补助,补助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补助20%,二级医疗机构补助3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补助40%。意味着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更少。参保职工因病在西安辖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二次补助费用可以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个人只需缴纳自付部分的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挂账费用将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方案规定,门诊三大特殊病种指在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在门诊施治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斥药、恶性肿瘤放化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补助40%。

  超过医疗费用报销最高限额部分目前规定,一个年度参保职工最高的报销限额为40万元。而通过二次补助,超过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将由二次补助进行报销,报销比例达到95%,而且没有封顶线的限制。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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