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买内部房苦等5年未见房
法院判开发商赔偿购房者损失
日前,重庆二中院对一起购买内部房引发的纠纷作出终审判决。
2006年,重庆万州区的冯女士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购房定金500元,购买楼盘内部房,并支付首笔购房款4.3万元。约定在2007年12月30日前交房。
然而,在2007年4月,楼盘所在地发生滑坡,建设施工手续被暂停颁发。由于滑坡未彻底治理,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没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工程未动工。
几年来,由于房价上涨,未买到房的冯女士把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院终审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冯女士购房定金500元和已支付的购房款4.3万元,另赔偿4.3万元以弥补冯女士损失
据《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