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取得购经适房资格家庭上市交易要补70%差价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郑州新取得购经适房资格家庭上市交易要补70%差价

2012年09月20日 07:44   来源:大河网   

  【新政二】经适房交易之疑问

  疑问一:收取70%的差价是否过高?

  有市民质疑,郑州市经适房交易收取70%的差价的标准,是不是定得太高?

  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表示,郑州市并不是对所有上市交易的经适房都收取70%的差价款。根据规定,今年9月1日起,新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所购买经适房上市交易时,才需要缴纳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价价差的70%,然后取得完全产权。“换句话说,今年8月31日21时之前,录入区房管局微机,并产生经适房购房资格证顺序号的家庭,还按照老的办法进行。”

  他强调,此举的主要目的是彻底挤压经适房盈利空间,堵塞经适房“暴利”漏洞,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疑问二:收取70%差价有无法律依据?

  有网友提出,经适房上市交易,需要交70%差价款,此举有无法律依据?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7部委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郑州市此次发文对此进行规定,符合规定。

  有市民问,如果9月1日之后申请到经适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买了经适房,但由于家庭困难,交不起巨额差价,该怎么办?贺明理解释说,这些人可以选择继续居住,但无法取得完全产权,同时必须每年接受房管部门核查,确保符合条件。如发现不符合,将立即要求退出。退出方式有两种,一是交70%差价款,二是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确定。换句话来说,只要不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管理规定和不上市交易,就可以不用补缴差价,继续住到经适房中。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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