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省"暂住证"将成历史,流动人口居住证10月1日起开办。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于今年的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这就意味着暂住证制度在陕西省将成为历史。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享受更多和当地居民同等权益和公共服务,自此办法试行之日起原先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此前已办理陕西省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办法实施后申领居住证,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据了解,在陕西流动人口已居住30天以上应申请领取居住证,居住证分为一年期和三年期两种,首次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发给一年有效期居住证,办理居住证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持证人员在居住地可按规定享受和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比如申请政府保障性住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子女可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等,还可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记者 刘天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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