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苏州市残疾人爱心卡的年审工作将从11月1日开始,按照“就近就便,方便残疾人”的原则,在各区所辖街道(镇)设点分批进行年审。持有爱心卡的残疾人需本人携带爱心卡、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指定地点进行年审,并缴纳保险费10元/人。截至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残疾人所持爱心卡将不再参加年审,残疾人可持爱心卡到通竹辉路营业厅(竹辉路217号)退卡,办理高龄卡,退卡时将退还残疾人30元押金。
相关部门提醒,2013年1月1日起,未年审的爱心卡将无法刷卡乘坐公交车和轻轨。此外,各区年审点仅对已有的爱心卡进行年审,新卡办理工作是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