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魏建国:
东西南北中营商到广东
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此次印发的“八个行动计划”中,《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位列八个行动计划之首,同时也是旨在优化广东“软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概括地说,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该负责人表示,制定《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是我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行动。
《广东省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提出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相应体制机制,吸引全球先进生产要素向广东集聚。
以世界先进为标杆
营商环境更透明稳定公平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在制定过程中,坚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广东本地实践相结合,以世界银行评估营商环境排名靠前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为此,调研小组于今年3月份先后赴香港、新加坡进行学习调研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经验,随后又于5月份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日本、韩国考察学习了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同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加强法治建设相结合,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稳定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营商成本,促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侧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紧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发展。此外,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的构建与改善。
“总之,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形成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营商环境,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该负责人表示。
“五大任务”创“国优”
争取开展成本低廉税制试点
《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同时提出了“五大任务”的目标,分别是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以及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方面,在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上借鉴香港法律在实操规定、权责界定、程序设定等方面的内容,强化制度性和程序性法规规章建设,确保每个管理事项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提出推行法规规章多元化起草机制、建立商事合同司法纠纷速调速裁机制等。
而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主要是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科学整合政府机构职能,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
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将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三打两建”,加强市场服务和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借鉴香港的做法,争取开展简单易懂成本低廉税制试点、制定培育扶持专业服务机构的政策等;也将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
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将提高社会安全感,营造稳定的用工环境,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培育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外国人服务与管理,营造国际化营商文化氛围。特别是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
此外,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加强重大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设国际化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