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市路桥“打包”收费,是时下不少城市的通行做法,但在国家加强清理整治路桥收费的背景下,这种年票制开始在一些城市遭遇尴尬,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记者昨天从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获悉,从2003年试行的中山年票制已经走过近10个年头,随着近年私家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年票收入呈逐年上升,其中2012年统缴期年票收入为3893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6530万元增长6.58%,缴费车辆数为34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9.09%。
据悉,2003年5月1日起,中山开始实行汽车路桥年票制,即汽车在本市境内,无论过桥过公路收费站多少次,每年都按照车类缴交路桥年票。这个当年就存争议的年票制“试行”多年后,在国家加强清理整治路桥收费的背景下走到了“十字路口”:一刀切的做法有违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原则,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拒缴。
提起年票制,一些市民显得有些无奈:“这条路,这座桥,不管你走不走,都得留下‘买路钱’,且要年年缴。”与周边惠州、珠海、东莞等城市一样,中山每年都有车主拒缴年票。
记者获悉,每年4月,年票征收大忙期刚过,路桥公司收费服务中心马上转入年票的追收工作,通过发短信通知、打电话、报纸公告、电台广播等催缴,但仍有部分车主未缴纳路桥年票。2011年,该中心向没有缴纳2011年度路桥年票的车辆寄发律师函就超过1.6万份。
对此,市路桥公司的有关负责说,因私自转卖车辆未能通过正规程序是导致中山年票滞缴的主要原因,而对滞缴年票“不知情”的车主占据绝大多数。
而按目前中山实行的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通行费年票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仍未补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市路桥公司可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负责人介绍,2011年年初,公司就对欠缴2010年及以前年度年票的230多名欠费车主提出起诉。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