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营改增"倒计时 税负增加企业将获财政支持

2012年11月14日 10:23   来源:滨海时报   胡淼

  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获悉,“营改增”试点企业座谈会近日在津举行,会上市国税局负责人与滨海新区的23家“营改增”交通运输和融资租赁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交换意见。

  对于部分企业提出“营改增”后税负将有所增加的问题,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对于天津“营改增”后增加税负的企业,市政府将研究办法予以财政扶持,同时国家将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执行。“增值税是间接税,可以通过价格调整实现转嫁。下游企业接受了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对于接受服务的下游企业来说是个利好。试点企业需深入研究政策,通过价格调整合理实施税负转嫁,以降低税负。”国税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试点企业,还要弄懂弄通相关税收政策,做好税控设备和发票的领购、使用,认真学习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专用发票认证和抄报税,关注并规避涉税风险,顺利实现新旧税制转换。

  另据了解,天津市“营改增”试点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差额征收增值税资格备案表》,进行试点纳税人差额征收增值税资格备案。此外,差额征收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增值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清单》。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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