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小区车位"限购令" 一户一位谁也别想"炒"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南宁出台小区车位"限购令" 一户一位谁也别想"炒"

2012年11月30日 09:11   来源:当代生活报   周珂 潘登

  6

  业主共有地车位收益归谁?

  由业主大会管理使用

  疑问:既然已经明确了小区中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设置的停车位可以拿来出租,那么租金归谁?

  解答:对于业主共有部分设置的停车位,租金受益人应该为全体业主,租金收取后如何管理如何使用,则需要由业主大会决定。

  7

  房地产项目的车位情况购房人如何知道?

  通过房产网可查询小区车位销售情况

  疑问:购房人在买房时如何知道小区中有多少个车位出售?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时项目实际有1000个车位待售,而开发商却谎称已经卖出500个,只剩500个车位出售,这种情况怎么办?

  《通知》:专有产权车位和车库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附属设施,其销售行为纳入商品房销售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将该项目车位和车库规划配置情况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并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解答:《通知》已经明确要求开发商在销售楼

  8

  空余车位可临时租给谁?

  租户具有车位优先承租权

  《通知》:用于出租的车位和车库,在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人和物业使用人需要的前提下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该项目购房人和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单位、个人使用,但每次出租前应在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15日,且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解答:小区内住房的租户属于小区物业使用人,其对小区内停车位的承租权,将优先于其他单位和个人。

  9

  停车位可以卖给什么人?

  只能转让给本小区住户

  疑问:购房人在小区中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万一购房人想要搬离原有小区,将房子和车位都一起卖掉,而购房人又只买房子不买车位,这个车位可以卖给其他小区的人吗?

  《通知》:购房人购买专有产权的车位或车库,经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依法出售、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但车位或车库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购房人。

  解答:小区内的停车位主要是要保证小区业主的需要,因此当业主将房子和车位一起出售时,如果新的购房人不愿买车位,那么车位只能出售给本小区的住户,如果车位没有人购买,那么车位的所有人可以将车位出租给他人。  

  10

  如何避免炒车位?

  解除住房合同也要解除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疑问:现实中曾有这样的情况,当房地产项目在销售时,会有个别投资投机人借买房多买车位,就是通过签购房合同,同时签车位或车库的买卖合同,然后再做出不再买房的决定,解除购房合同而不解除车位、车库买卖合同,这种情况如何避免?

  《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已签订了车位或车库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同时解除车位或车库买卖合同。

  解答:这条规定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炒车位,杜绝通过签订购房合同而多买车位的行为;因此,在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也要解除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责任编辑:吴肖叶)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