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首批流动人口居住证 满16岁免费领取

2012年12月10日 17:08   来源:南海网   韩博文 王威 宋洪涛 田和欣

  新颁发的居民证和原来的暂住证有着明显区别,持证人将享受更加优惠的公共福利待遇 记者 王威 摄

  “拿到这个证以后,我就是陵水人啦!”李彬英兴奋地说,“我是四川人,在陵水已经生活、工作了多年了,有了这个证,我感觉自己真正被陵水认可了。”在陵水工作生活多年,有固定住所,像李彬英一样的1100名外来务工人员,12月10日成为海南首批拿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将取代原有的暂住证,使在琼务工的流动人口享有更加优惠的公共福利待遇。

  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海南流动人口数量已超过100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亟待突破。海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省实有人口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李富林说,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正式颁发,就是要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在就业、医疗、居住、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力争早日实现流动人口“同城人、同待遇”,使流动人口“无隔阂、融得进”。

  居住证有别于暂住证持证者逐步享受同城待遇

  居住证,顾名思义是指流动人口也能享受本地居民的待遇。与暂住证相比,居住证则多了社会服务的功能。记者在现场看到,居住证在造型上与居民身份证相近,正面清楚的写着“居住证”、居住证号码及发证机关,另一面,详细记录了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原居住地、现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居住证采用的是采用二代身份证的技术,即一人一号“一卡通”,内置芯片将存储流动人口更多的个人信息,防伪技术含量更高,正在运行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将对其实施动态服务和管理。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居住证持证人逐步享受居住地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待遇;居住证持有人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居住证还可作为流动人口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证明材料。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居住证淡化了户籍管理的概念,强调的是“居住”理念,使流动人口增强对当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更便利的是,过去的暂住证是纸质的,只有一些基本信息;而居住证有IC卡信息,能将劳动、社会医疗保险等社会服务项目全部整合其中,实现了“一证多用”。

  年满16周岁均可免费领证

  据了解,目前流动人口居住证仍停留在试点阶段,根据规定,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的在陵水、琼中两县务工、经商、就业的非该县户籍人员,且拟在本县连续居住90日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受理机构自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居住证一人一证,在县行政区域内通用。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须缴纳工本费。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的最后1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流动人口到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时,需带齐这些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等)。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居住证或于明年海南铺开流动人口盼国际旅游岛“绿卡”

  据了解,海南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今年年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强调要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卡通”;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亲自批准在陵水、琼中两地开展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今年8月,省公安厅牵头在陵水召开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试点动员部署大会。

  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陵水、琼中两县专门成立了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公安局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配合行动,各乡镇分头负责,全面推进全县流动人口居住证试点工作。陵水县专门出台了《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领有居住证的人在居住登记、权利待遇、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规定。琼中县政府也投入部分资金,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公安厅副厅长、省实有人口专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韵声表示,省公安厅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尽快在海南部署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力争明年内在海南范围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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