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非机动车《办法》再"上路" 超标电动车或退市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福建非机动车《办法》再"上路" 超标电动车或退市

2012年12月12日 09:24   来源:福州晚报   陈海东 通讯员刘君华

  三项措施强化非机动车交通秩序

  据省交警总队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84309人次,处罚183645人次。可以说,全省公安执法部门持续开展的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我省公交发展相对薄弱、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高、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多等仍然存在。

  针对加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配合此次《办法》的出台,公安交管部门同时明确了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岗位责任,坚持常态化的依

  法严管,着重治理非机动车超载、占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一些线路密集的站点,今后将增加警力投入,加派交通协管员或志愿者进行交通疏导。二是积极介入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在路口及非机动车道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线,规范非机动车的通行秩序。三是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宣讲、志愿劝导、志愿监督等多种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践行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昨日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在积极推动《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尽快出台的同时,省交警总队还会主动参与非机动车道的扩、改建工作,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升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成效。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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