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剧目将获百万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让百姓看上更多精彩好戏,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发展繁荣秦腔艺术的若干意见》(陕办发〔2012〕24号)的通知,明确出台一揽子兼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具体政策,全力扶持秦腔发展和振兴。
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繁荣秦腔艺术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并纳入年度预算。同时,要从省级文化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秦腔艺术发展。
一是奖励扶持优秀剧目生产。为鼓励引导剧本创作,设立编剧奖。对列入省级重点创作剧本的,给予创作人员5万元至10万元前期资助,对获得国家级大奖的,给予创作人员30万元奖励。加大对优秀剧目的奖励扶持力度。对列入省级重大文化精品的秦腔剧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作及排演资助;对获国家级大奖的秦腔剧目,给予创作演出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秦腔剧目,给予创作演出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秦腔剧目演出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展宣传普及,让更多百姓看上精彩好戏。对各级秦腔院团开展的惠民性演出,省财政将以成本购买方式给予大力支持;对省级秦腔院团开展的低票价演出,省财政给予补贴。对年演出达到250场以上的市、县剧团,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并对其剧场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给予倾斜。鼓励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学校举办秦腔讲座和优秀剧目进校园等活动,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试点开设秦腔选修课,进校园开展的秦腔普及性演出将纳入政府补贴范围。鼓励秦腔“走出去”,对秦腔院团在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每场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补助。
三是在秦腔人才培养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我省将支持办好西安交通大学戏剧学院、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等艺术院校秦腔专业和学员训练班,并在招生上给予政策倾斜,对秦腔专业学员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资助。秦腔艺术代表性传承人也将获得定期补助。对列入国家“千人计划”和陕西“百人计划”的优秀秦腔艺术人才,将给予专项津贴补助。对市、县基层院团秦腔专业人才免费进行培训,并在职称评定上给予政策倾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上决定恢复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省振兴秦腔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