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流动人口权利将有明文规定

2012年12月31日 09:06   来源:新安晚报   
    流动人口到底可以享受哪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利?记者昨日从安徽省法制办了解到,该办正在制定“安徽省政府关于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和基础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利的指导意见”,并草拟出了十条意见。

    “这十条意见分别涉及十类权利,如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住房保障、养老保险、卫生防疫等。”该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指导意见”将争取在明年1月20日左右出台。(姚一鸣)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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