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 日前,福建省提前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流浪乞讨救助补助资金3045万元,专项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治和返乡救助等支出,不得用于救助管理机构的机构运转支出。《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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