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

2013年01月08日 09: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华 李妍

  广州市政府7日公布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对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低收入保障对象,政府将给予租金补贴,最高约为市场租金的80%。

  根据当天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份《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以供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可自行在市场上租房,以充分利用社会住房资源,减少政府实物建房量。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建设,实行轮候分配。公共租赁房租金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方式,即公租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再给予承租者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

  广州市正建立以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均纳入公共租赁房体系,力争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并向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过渡。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巡视员刘嘉端表示,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今次颁布的《办法》对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中的收入线标准作了适当调整,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即目前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调整为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并设置了家庭规模调节系数。照此计算,2012年1人户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795元(月人均2066元)、4人及以上户为年人均18597元(月人均1550元)等。这种重大调整是对市民呼吁适度扩大保障范围的回应。

  该《办法》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细则、人才公寓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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