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源自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数据,截止2012年11月30日,深圳市闲置土地为152宗,面积421.38公顷,居广东省之首。记者1月9日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将以2013年市政府1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深圳闲置土地421.38公顷 总量居广东第一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其网站上挂出的《全省闲置土地情况表(截至2012年11月30日)》显示,深圳市闲置土地为152宗,面积421.38公顷,居广东省之首。从供应方式上看,深圳闲置土地全部为出让。深圳土地闲置原因,分政府和企业两种,其中,政府原因占一半多,为84宗,220.61公顷。
记者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为做好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的衔接工作,结合深圳实际,深圳市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关于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于2012年年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文件作为我市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系列文件之一,以2013年市政府1号文件的配套文件予以印发实施。
简化程序,提高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效率
据介绍,《实施意见》将简化程序,提高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效率。《实施意见》改变以往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批次报市政府审批的模式,除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须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外,其余情形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处置决定报市政府备案。
该规定将进一步提高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效率,有利于建立闲置土地常态化处置机制。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