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方式
另外,《实施意见》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明确各种处置方案的适用范围,增强可操作性。
增强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可操作性
据介绍,《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范围和程序,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追缴、协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等进行了补充规定。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建立覆盖批、供、用、查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2013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闲置土地处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一方面,我市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督促用地单位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符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件的,将坚决依法收回。
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土地开发利用的各类规范,预防和减少土地闲置的发生。通过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研究土地置换和土地用途变更、规划条件变更等工作规则,探索建立闲置土地预警机制和开竣工预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避免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影响已出让土地的开发建设。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