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倒塌事故发生23天后,宁波“楼倒倒”事件有了进一步的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的宁波市1月9日发布的新闻通报显示,在专家对倒塌楼房的周边11幢房屋的鉴定结果显示,这11幢楼房全部为危房,其中8幢楼房危险等级为C级,其余3幢为D级。
此次倒塌事故发生在去年12月16日,这日中午12时前后,位于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的徐戎三村一幢6层居民楼发生倒塌事故,当场有2人被埋在废墟下,其中1人获救,另一人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事故发生后,宁波市住建委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了第三方调查组,展开独立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闻通报并未提及居民楼倒塌的原因。徐戎三村2幢居民楼发生倒塌,到底是房屋质量本身就存在问题,还是日常使用疏于管理,抑或当初设计的标准过低?从官方的正式渠道, 公众目前仍然无法知晓。
倒塌房屋周边11幢为危房
上述新闻通报称,根据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作出的鉴定结果,倒塌楼房周围的1幢、3幢、6幢、7幢、9幢、10幢、1-4号、5-7号房屋的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其中1幢、3幢、1-4号和5-7号房屋结构损伤相对较轻;4幢、5幢、8幢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D级。
根据国家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规定,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安全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
其中,C级即为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D级为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此次倒塌事故发生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住宅楼外墙粉刷层脱落已经非常明显,内部残旧,有一些房源,湿迹明显,居民轻轻擦拭墙基础上的砖块,粉层就掉了下来。
专家组建议,对存在的部分墙体受潮严重及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偏低、部分砖强度未达标导致墙体抗压强度偏低以及拆改墙体导致墙体承载力不足等问题采取相关的加固技术措施,特别对4幢、5幢、8幢要立即进行处理,以确保使用安全。同时,建议对第6幢房屋在采取相应加固技术措施的基础上,对倾斜问题进行纠偏加固处理。
倒塌原因仍未明
上述通报还透露,宁波市已制定了房屋解危的实施计划。通过解危方案设计、方案论证、造价确定、招投标、工程验收等房屋解危工作程序,将对共11幢房屋实施“整体解危、分两批实施”的房屋解危计划。第一批共7幢,主要是危险性鉴定等级为D级、存在倾斜问题及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的房屋,启动实施解危时间从现在开始,预计到2014年6月10日完成解危。第二批共4幢,主要是结构损伤相对较轻的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的房屋,启动实施解危时间计划为2013年11月1日,预计到2015年3月30日完成解危。
发生倒塌事故的徐戎三村共有12幢,除1幢已发生倒塌后,11幢经鉴定为危房,对此,徐戎三村一居民1月9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担忧称,70年产权的房子只过去20多年,房屋出现隐忧责任将如何归咎,损失如何保障?据其介绍,2幢发生倒塌后,所在区域的房源无法再进行销售和出租。
该居民还介绍称,社区已经要求部分住户开始回迁。上述通报亦透露,该批次中已腾空的第7幢房屋实施先回迁。新华社消息称,此次倒塌事故发生后,整个徐戎三村共有208户居民撤离。
根据宁波市住建委此前的通报,发生倒塌的2幢为一幢独立建筑,建于1989年,共6层,1梯3户,共18户,建筑面积近992平方米。由宁波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宁波市房屋设计所于1988年6月完成设计。上部结构由上虞梁湖建筑公司于1988年10月1日开工,并于1989年12月15日竣工,“从施工到竣工一年时间”。
而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当时的宁波市房地产公司,即为现在的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房股份),目前在宁房股份的股东中,宁波富达(600724,SH)持股74.87%,银亿股份 (000981,SZ)控股子公司持有10%股份,但宁波富达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现在的公司和事故没有牵涉。
耐心寻味的是,虽然距离倒塌事故已经过去23天了,但倒塌事故的原因却显得“扑朔迷离”。宁波江东区有关人士向媒体表示,调查组正在做进一步调查,目前尚无结论性意见。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