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海口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2年,该省13名厅级和29名处级官员因贪污腐败被立案查办。
2012年海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办了五个方面的案件:一是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查处了临高县原县委书记陈创福等13名厅级干部和海口市秀英区委原书记陆云飞等29名处级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了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原局长林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开发商贿赂155万元案件,美兰区演丰镇原书记吴坤孟、原镇长陈江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分别受贿1102万元、600万元案件,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是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省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查处发生在三亚海棠湾开发建设中的诈骗贿赂窝案,涉及金额7亿多元,涉及人员达120人,办案机关立案77人,党政纪处分28人,依法判决21人,为国家挽回损失4.4亿元。查处了乐东国电项目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
三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发生在社保资金管理、医药购销、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案件201件307人。
四是影响发展环境、“庸懒散贪”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案件82件154人。
五是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腐败案件。省纪委查处了海南省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波受贿案、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汤大筠受贿案。汤大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体经营户108万元贿赂,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通报,2012年,海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共立案395件568人,结案372件,处分51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52人,给予政纪处分229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4.7亿元。(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