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明一手拿着物业管理协会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手拿着法院通知22日开庭的“传票”。
“你在历次员工互评式的……考核中不合格,……于2012年12月31日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戴小明的面前,摆放着这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他对晶报记者说,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从2008年开始,多次“实名举报”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加林退休后,违反广东省、深圳市关于退休公务人员退出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担任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戴小明举报的李加林,从2008年上任以来,不但位子安然无恙,而且在2012年11月的换届选举中顺利连任。为此,戴小明在2012年底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指控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不作为,要求其纠正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违规行为。此案定于1月22日在罗湖区法院开庭。
然而,当这一切还没有结果的时候,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已经将戴小明炒了鱿鱼。“这显然是打击报复”,戴小明说。
不过,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服务部负责人陈晓平接受晶报采访时,断然否认了戴小明的说法。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