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同意
省树:椰子树黄花梨 省花:三角梅
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月15日)作出决定,批准同意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海南省省树、省花的议案,确定椰子树、黄花梨为海南的省树,三角梅为海南的省花。
省树省花是一个省份地域风貌的生态标志。委员们认为,确定省树省花十分必要,海南树木和花卉资源丰富,命名省树和省花,确立海南植物“名片”,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增强人们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激发全省人民热爱海南、热爱家乡,投身建设美好家园、共筑和谐社会的热情,对于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省树省花的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议案中提出椰子树和黄花梨确定为省树,三角梅确定为省花,总体上符合海南的实际和全省人民的意愿。椰子树、黄花梨、三角梅均为本地物种,历史悠久,分布广泛,社会知名度高,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能够代表海南省的生态特色。(见习记者杜颖 通讯员黄顺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