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子交35万买套房 入住才发现房子竟已有主

2013年01月17日 11:35   来源:海南特区报   马周博

  昨日,在广东东莞打工的海南籍男子马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因在外打工多年,想回海南养老,2012年9月,他在海口文明东路附近亮典公寓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与他签合同的是海南鹏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理冯某,付完钱即将入住时,马先生才发现这套房已经被卖给了张女士。发现被骗后,马先生于2012年12月14日报警,至今仍没有结果。警方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

  买了房子却不能入住

  马先生今年50多岁,从1997年开始一直在东莞打工,户口所在地为五指山市国兴路市委大院宿舍,现暂居住在东莞万江区蟹地市场水岸新村小女儿家。“去年8月中旬,我从东莞回五指山市参加校友聚会,当时许多同学都劝我回海南养老,熟人介绍说冯某是房地产开发商,且在海口有房产销售,我便和冯某取得了联系。”马先生说,坐冯某的车回海口途中,他咨询了冯某一些相关房屋产权及价格问题。“冯某说会照顾我,文明东路附近亮典公寓一套约100平米的房子,我买的话只要35万元,但房款需一次性付清。”马先生说,他与家人商量后决定购买。

  2012年9月18日,马先生支付了5万元定金。9月27日上午,马先生到冯某的公司(海南鹏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国贸中心15楼D1座。)马先生与冯某签了房地产买卖合同,领了房门锁匙,随后将30万元余款汇入冯某的账户。冯某开具了收据。冯某把老唐介绍给马先生,说他是亮典公寓的管理员。马先生收房时发现自己所购买的1002房有人居住,马先生打电话询问冯某,冯某说那个人只是临时居住。10月18日,马先生发现该房的门锁被人换了,便找到冯某,冯某说可以退钱给他,马先生表示同意,但冯某一直未将钱退还。马先生只好去找冯某的岳父。冯某的岳父和马先生是朋友,了解此事后很生气,他代冯某把20万元还给马先生,并承诺11月中旬将余下的15万元还给马先生。“后来我去找他岳父,他岳父却说钱是冯某借的,让我去叫冯某还钱。”马先生说。“那套房的门锁被换后,我们没法进去,女子张某说那套房是她的,称有购房合同,于是我就叫她把合同给我看。”马先生说,他已向警方报案。

  “400多万工程款没结”

  “我不是管理员,我是做工程的,这栋楼是我们给冯某建的,到现在他还欠我们400多万工程款没结。”老唐说,从去年春节到现在,冯某一拖再拖,总说过段时间就有钱了,但一直没给。“我们也是为客户着想,如果有人买了,我们就给通水电,让他们入住。如果我们做得绝一点不通水电,那冯某的这个工程只能算是半成品。”老唐说,马先生的遭遇他知道,在他看来应该属于一房两卖的诈骗行为。

  “我本来想回海南养老,现在房没买成,钱还被骗了。”马先生说,买房的35万元中有10万元是他儿子向当地典当行借来的,好在冯某的岳父代冯某还了20万元,要不然真是打工20年,一朝被骗一无所有了。“像冯某这种开发商应该是不具备开发资质的,我们怕他还会骗更多的人。”马先生表示,他希望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提醒市民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谨防受骗。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经侦大队已受理此案,正在调查中。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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