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新华社报道了湖南衡东县福利院两名弃残儿童病死在福利院的新闻。湖南省民政厅、衡阳市民政局派出工作班子,督促监督衡东县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4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2012年12月31日和2013年1月1日,衡东县福利院收养的两名弃残孤儿福力常、福丽水先后因病死亡在福利院,福利院救护措施引人质疑。1月16日,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播发报道《两名弃残儿为何在福利院死亡?——湖南衡东县福利院采访见闻》,调查反映了福利院医卫条件简陋、急需加强监管和保障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据衡东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16日当天,衡东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检察、卫生、民政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于17日上午进驻福利院调查。
经调查,两患儿属重残重病对象,死亡原因为因病抢救无效正常死亡。但是,福利院存在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意识不够,能力不强;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呼救;个别护理人员岗前没有进行必要的规范培训等问题。
据此,衡东县决定对分管福利院工作的民政局副局长苏忆秋实行诫勉谈话,对福利院院长向振新、分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谭志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医务室医生陈飞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当地民政部门也制定了整改措施,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进驻福利院。衡东县福利院已召开全院会议,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值班、护理登记、定期巡查、定期体检、专人专责、应急处置、医护联系、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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