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建立公车油耗台账制度

2013年01月21日 11:20   来源:东南快报   谢丹

  2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经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日前《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根据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公共机构空调每天少用2小时,将严格控制夜间泛光照明。

  根据要求,政府机关的夜间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用照明要大大缩减;高层建筑电梯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公共机构的工作时间还提倡空调每天晚开一小时,早关一小时;在公共区域,办公设备电源将推广应用智能控制装置,减少用电设备待机能耗。

  福建省政府还要求,公共机构应当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使用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

  同时,要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和节约奖励制度;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开设举报电话、网站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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