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物价局出台规范文件 制止医疗重复收费行为

2013年01月25日 09:23   来源:东南网   骆余民

  一张病床竟“躺”两个病人

  24日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市物价局已出台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文件,希望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据了解,市物价局在接待市民来访、来电以及举报投诉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过程中,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比如,门诊输液时收取的输液费、坐(躺椅)费、诊查费中,其实已经包含了观察费用,可一些医疗机构却还要另外收取一份所谓的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一次检查就能搞定 偏偏给你来两次

  此次物价局出台的文件共有17个条款,通过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适用做进一步的规范,减少了医疗项目因界定不清而可能产生的重复费用。

  以“ABO血型鉴定”收费为例,不少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的血型鉴定采用“微柱法”鉴定,“微柱法”鉴定精确度高,已经可以确定住院患者是否属RH血型。但有些医院在做了“微柱法”鉴定后,还对病人进行所谓的RH血型鉴定,并进行收费。

  此次规范文件就要求,对采用了“微柱法”鉴定并已确定为非RH血型的住院患者,不得再另外收取RH血型鉴定费用。RH血型鉴定收费,仅适用于需要进一步确定RH血型的患者。据了解,“ABO血型鉴定”经规范后,绝大多数需要接受此项医疗服务的患者,每次大约可减少支出40元。

  同时,根据规范文件,对单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独立应用即可确定诊疗准确性的,不得以试剂打包或其他多种名义,加收与该项目无直接判断关系、属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

  明明已经收了费 立个名目再收一次

  另外,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门急诊中,也存在一些重复收费的行为。比如,有的市民在门诊输液的过程中,被收取了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规范文件要求,对在门急诊中需输液的对象,可收取输液费、坐(躺椅)费以及相关的普通门急诊诊查费等。但是,上述这些收费除本身发生的成本费用,已经包含了对输液对象的观察费用,因此不得再另行收取“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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