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乐工商接到湖南省陈先生投诉,自己通过邮局寄出的特快件历时45天才寄到,差点误了事儿。经调解,市邮政快递公司赔偿消费者陈先生相关经济损失100元人民币。
1月11日,长乐市工商局消委会收到湖南省永兴县消费者陈先生来信投诉称,去年他在长乐市江田镇儿子家小住,11月8日,接到湖南永兴县朋友电话通知,立即交相片办理证件。陈先生本想在江田邮局办理快寄,怕误事不可靠,于是11月12日赴长乐市标路邮局,将相片办理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11月17日后多次与湖南永兴的收件人曾先生联系是否收到邮件,对方均回答没有收到。11月20日,陈先生又在江田邮局将相片“特快专递”寄往永兴县。
12月27日,湖南永兴的曾先生才收到快件,陈先生很是愤怒,历时45天,这还叫“特快专递邮件吗”?陈先生向长乐市邮政快递公司提出维权请求,要求赔偿183元。 -本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长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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