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厉以宁26日在“中国经济年会(2012-2013)”上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以初次分配为重点,打破行业垄断,保护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成为清晰的产权主体,发挥工会力量促进劳资地位平等,鼓励低收入人群自主创业。同时,二次分配应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一体化作为重点。
厉以宁指出,城乡的初次分配存在不公。在城市,初次分配尚未形成市场经济规律下的调节分配,原因有几方面: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存在行业垄断,阻碍公平竞争环境形成;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买方强,卖方弱;劳动力市场存在二元结构等。
农村也同样存在这种严重的非均衡状态。一是农民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土地流转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外因素的干扰,农民土地收入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同时土地的寻租行为一直没有断绝。二是农民工在城镇工作,身份和城市居民不同,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对称性非常明显。三是农民在农畜产品的销售中处于弱势,即使组成专业合作社,在跟大型企业打交道时仍处弱势等。
厉以宁建议改进初次分配。第一,打破行业垄断,消除所有制歧视,规范工资标准、工资级差等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初次分配规则。第二,保护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成为清晰的产权主体和明确的市场主体,让土地流转在各个产权主体、市场主体间有序进行,制止寻租行为。第三,应让劳动力双方地位平等,发挥工会力量。第四,促使低劳工市场向高劳工市场转变,提高职工受教育程度。第五,鼓励农民和低收入家庭成员自行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第六,加大职业技术教育。 □本报记者 陈莹莹 实习记者 毛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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