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十二届九次委员(扩大)会议召开,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曾繁新介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同比增幅达到8%。今年,全市百人以上企业将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并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工资集体协商有望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目前市总工会、市法制办等正在就此进行前期调研。
据介绍,目前工会管理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本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协商前职工最低工资1385元,平均工资2143元;协商后最低工资1523元,平均工资2314元,增幅分别为9.96%和8%。今年,本市将实现百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协商机制。百人以下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来实现工资集体协商,而百人以上企业由于人数众多,一般是由企业工会独立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曾繁新介绍,今年将配合市劳动、法制部门促进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并争取市人大将《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修订纳入下届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项目。(记者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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