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批转的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13年度立法工作项目向社会公布。10、天津市水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
根据天津市委批转的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13年度立法工作项目向社会公布。
一、安排审议项目(10件)
1、天津市促进商业发展若干规定;
2、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修正);
3、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正);
4、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
5、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
6、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
7、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8、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正);
9、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10、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
二、预备项目(10件)
1、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2、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
4、天津市邮政业条例;
5、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
6、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7、天津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8、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修订);
9、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
10、天津市水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
三、调研项目(25件)
1、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改);
2、天津市禁毒条例;
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办法;
4、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改);
5、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6、天津市酒类流通管理条例;
7、天津市电信设施保护条例;
8、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修改);
9、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修改);
10、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改);
11、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
12、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修改);
1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
14、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修改);
15、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16、天津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例;
17、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改);
18、天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
19、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2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
21、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修改);
22、天津市湿地保护与管理条例;
23、天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24、天津市气象设施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25、天津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修改)。(记者 李川)
(责任编辑: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