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地严控"以人查房"引发关注 福建早已严控

2013年02月19日 09:29   来源:东南快报   刘丰

  18日有媒体报道,近日福建漳州、江苏盐城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开始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房产信息。消息一出便引起多方关注。福州目前是否也禁止“以人查房”?

  针对这一问题,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福州市房地产信息查询已严格按照《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即便是内部人士也不能擅自查询。

  记者查询发现,所谓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的,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其中提到:“从保护所有权人隐私权的角度,登记资料不能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这就是说,只输入姓名是无法查询到房产信息的。

  按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要查询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如果要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所有权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其他权利人则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而利害关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同时,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要查询与公证、仲裁事项相关的登记资料,也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已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技术规程明确规定了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的办理程序。按照规定,申请人(代理人)需要先提交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资料管理人员会核对申请人(代理人)身份和条件,对符合查询条件的,房地产登记机构才会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

  此外,即便是内部人员,查阅资料也需要遵照流程。根据规定,房地产登记部门内部查阅房地产登记资料的,应填写房地产登记资料调阅单,未经房地产登记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登记资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查阅。

  据了解,目前房屋信息查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查询房屋本身的信息,譬如房屋的面积、产权年限及房产证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这种情况多为买家去查询欲购买的房屋;第二种情况是查询业主名下的房屋套数及其具体情况等,为限购之后所兴起。此次各地严控“以人查房”,实际上主要针对的就是第二种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想要查询房屋信息基本上要求本人到场。一名房地产中介后期人员表示,目前在福州查询个人名下房产套数,需要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等材料至房地产档案馆查询。如果委托他人查询,则受委托人除了出示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公证书。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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