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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碳交易运行两年“有场无市”

2013年02月20日 00:00   来源:安徽商报   

  近期频发的雾霾等恶劣天气,引发了人们对空气中“负面影响物质”的关注。从今年起,我国将在7个省市正式试点,对“负面影响物质”的排放权进行交易,这意味着今后企业超标排放“负面影响物质”就要多掏钱了。据了解,早在2010年,我省就成立了相应的交易机构,不过到目前为止还停留在“有场无市”的层面。

  皖企曾尝交易甜头

  一些发达国家曾约定,向空气中排放的“负面影响物质”必须逐步减少。当然,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排放,也算作是履行了这项义务。为此,我省的一些企业就尝到了这种“约定”的甜头。

  2010年,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与碳资本管理株式会社(日本)达成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盘景水泥向日本公司转让总量不超过2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获得收益约170万欧元。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的CDM项目共有50多个。安徽CDM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主管邹研昨天告诉记者,1997年通过的保护全球气候的法律约束文件《京都议定书》规定,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发达国家缔约方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京都议定书》也规定了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的机制。 ”邹研介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可以算作履行《京都议定书》的一部分义务。

  交易机构“有场无市”

  其实,早在2010年,我省就成立了“碳交易”机构。不过,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这些交易所还停留在“有场无市”的层面。

  2010年8月9日,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在合肥招投标中心揭牌成立。同年11月28日,安徽省排放权交易所也举行揭牌仪式。

  成立两年多时间,却保持“零交易”的记录,省城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关键是碳交易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构建碳交易市场,首先要开展碳盘查,以确定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碳排放总量。只有设定了排放总量,碳排放权才会形成交易市场。 ”

  据了解,近年国内碳交易所密集挂牌和筹建,目前我国已经挂牌运营和在筹建的碳交易所就已经达到100多家。而已挂牌的交易所运营情况都不理想,试点制度的实施或许会给这个行业带来生机。

  池州试点低碳城市

  不过,到2012年底,《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已终止,向发达国家卖“碳”的市场可能随之关闭。而从今年起,我国将在上海、北京、广东等7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启动,将牵动着众多企业的神经。

  据了解,在6种被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

  通俗地说,假设一年中所有企业可用的碳排放额度为100个单位,而A单位因采用了节能技术,使得当年所耗碳排放额度比原先分配的少了10个单位,那么这10个单位的碳排放额度就能以一定价格“转让”给排放超过指标的B单位。

  尽管我省目前还没有被纳入碳排放交易试点,但是池州已被批准为全国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为碳交易的开展埋下了伏笔。

  业内人士介绍,7省市碳交易试点如果启动,其影响可能不仅限于7省市之内。在建立国家碳市场时,其他省市的核证减排量有可能卖到试点省市,类似于中国的CDM项目卖到欧盟。

  而省经济信息中心的一份《安徽省碳交易市场的分析》调查报告曾预测,我省碳交易的市场价值每年最少在20亿元人民币左右。显然,除了挑战之外,碳交易市场还有很多商机值得挖掘。(陈大名)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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