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污染可由保险埋单 广东最低赔偿限额100万

2013年02月22日 09:10   来源:广州日报   杜娟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受害者往往无处索赔。昨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保监会联合启动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试点,今后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产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依规“埋单”。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从去年中开始,广东已经试行了环境责任险制度,并明确五大行业需要购买责任险,最低赔偿限额将以100万元为起点。

  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据悉,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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