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出台法律法规完善“田间地头”民主机制

2013年03月01日 14:14   来源:新华网   管浩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制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据广西法制办公室介绍,《实施办法》中增加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的职责,规定村民会议参与“本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村民代表“应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则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不提名候选人;明确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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