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级示范区
福建省
厦门市、晋江市、东山县
山东省
威海市、日照市、长岛县
浙江省
象山县、玉环县、洞头县
广东省
珠海横琴新区、徐闻县、南澳县
市委、市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不懈努力,又一“国家级”殊荣花落厦门。国家海洋局日前公示了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12个市、县(区)名单,厦门市名列其中,是惟一的副省级城市。
在国家海洋局看来,“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海洋生态文明先进地区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水平。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推广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促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等,将成示范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制定防止海洋资源盲目开发、无序开发的涉海规划,厦门近年来一直走在全国最前列。目前,我市已出台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域使用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湿地保护规划、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等。
红树林,也是厦门海洋生态保护的重点对象。我市投资7000多万元推进的下潭尾滨海红树林生态湿地公园建设,今年将完成一期工程——该工程建设总面积125公顷,将建设5个种植红树林的人工滩涂岛,面积44.8公顷,滩涂治理面积15.5公顷。
不远的将来,海水淡化将成厦门继水库水源、九龙江之后的“第三水源”。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拟在翔安建设的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已被摆上日程,建成后每天可生产淡化海水5万到10万吨。
接下来,我市在海洋水质安全监测预警方面也将迈出关键步伐。记者昨日了解到,在九龙江口鸡屿、白石炮台、会展中心前、同安湾刘五店海域等设置4个水质自动在线监测浮标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同时拓展营养盐参数仪在厦门海域的覆盖面。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