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

2013年03月13日 08:39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近日出台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梳理海南有关政策,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取消。

  据海南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有关部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享受多项政策支持,包括:地方政府可采取贴息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民间资本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用地上适用国家规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政策。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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