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昨天,记者走访省城家居、建材、家电市场后发现,这个本属于警示和提醒消费者维权的“节日”,已异化为商家促销炒作的噱头。
“巅峰减现,惠享庐州”“诚信铸就品牌,极惠3·15”……一走进望湖美家居市场,一幅幅巨大的“3·15”促销广告就映入眼帘。“这几天,我们店全场主材九折销售,一笔订单就能送1桶食用油。 ”在某木业产品体验馆里,销售人员热情地介绍。在一家品牌橱柜店前,“倾力巨献,惠动全城”的展板,不时引来顾客驻足。
在红星美凯龙政务区店,同样是一派热闹的促销景象。 “品质3·15,你消费,我买单。即买即抽,抽中即免。 ”经营卫浴产品的九牧专卖店里,这样一条广告横幅十分诱人。记者仔细询问方知,原来购买1000元以上的产品,才有资格参与抽奖,即使抽中所谓“免单”大奖,最多也只能免50%。 “有多少人能中免单大奖? ”面对记者的这一疑问,销售人员表示“这是厂家定的,我们也不清楚。”记者在一楼逛了一圈,发现促销手段花样百出。
国美电器天鹅湖万达广场店销售人员坦言,每年“3·15”都是家电厂商使出浑身解数促销的重要节点。交谈中,这位销售人员还不忘推销:“我们这儿生活电器单件满800元立减100元……”
面对商家的热情促销,消费者并不领情。 “抓住‘3·15’搞点促销,也无可厚非,但消费者更看中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合肥市民冯先生说,在望湖美家居转了一上午,只见每家店铺都说产品如何便宜,不见一家店铺向消费者作出维权揭示。正在红星美凯龙选购洁具的顾客鲍传菊也说:“这哪里是消费者权益日,分明就是商家促销‘嘉年华’!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老师李如告诉记者,每年央视“3·15”晚会,他都会准时收看。希望我省一些相关部门也能适时公布一些调查有深度、案件有分量、监督有效果的消费维权案例,给消费者以提醒,给不良企业和商家以威慑,同时推出更多操作性强的消费维权举措。(桂运安)
乡村消费维权“静悄悄”
“3·15”又到,乡村消费市场呈现怎样的维权景象呢?3月14日,记者走访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镇、小蚌埠镇、果园新村,以及怀远县有名的乡镇集市——鲍集后发现,与城市里浓厚的“3·15”氛围相比,这些地方显得颇为冷清,乡村仿佛成了消费维权的盲点。
早上8点多,记者赶到位于蚌埠市城郊结合部的吴小街镇,正赶上该镇逢集的日子。由于淮上区城管部门多次对占道经营进行整顿,集市挤进路边一个农贸市场。除了出售农产品外,不少商贩还卖起农具、服装及日用品。市场内卖菜的、摆摊的,吆喝声一片,好不热闹。但沿着市场转了一圈,记者没看到任何与“3·15”活动有关的内容。 “前两年,工商部门还在市场门口发过宣传单,今年一点迹象也没有。”长期在市场卖肉的一个小伙子告诉记者。
沿着淮上大道,记者由西向东,分别探访了小蚌埠镇和果园新村,情况大体相同。 “由于征地拆迁任务重,淮上区到处搞建设,我们因此决定只由区工商局在区购物广场举办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不再单独举办了。”淮上区工商局一位顾姓负责人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来到鲍集镇。当天鲍集也逢集,鲍集中学前的十字街口,摆摊的商贩绵延数百米,只有华运超市门前拉了一条“纪念‘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横幅。鲍集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他们在此举办了“3·15”宣传活动。但记者赶到时,已是人去台空。
“明天就是3·15?可以消费维权? ”听记者说明天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位宋姓农民有些兴奋。他告诉记者,去年,他家利用家电下乡政策买了一台冰箱,没想到用了半年就坏了,至今放在家里睡大觉,也不知道该找谁讨个说法。“希望政府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教教俺们怎样维权。”采访中,不少农民表达了这样的想法。(郭耀华、丰静)
预付款消费,不受保护?
“我这洗车卡才办没多久,现在就成了废卡。我的损失谁来赔? ”宣城市私家车主小陈日前来到位于亚夏汽车城内的某汽车俱乐部洗车,没想到人去楼空。心有不甘的他找到消费者协会,但被告知,找不到经营者的消费投诉没法受理。“每年3·15都轰轰烈烈,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怎么这点小权益就争不回来? ”3月14日上午,面对记者的采访,小陈有些义愤。
“出于对消费者利益的考虑,消协不倡导‘预付款消费’。 ”宣城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介绍说,所谓“预付款消费”就是先付款后服务,消费者购买会员卡、贵宾卡等消费卡“整存零用”,并可享受优惠、折扣。这种消费模式风险较大,容易引发纠纷。 2012年上半年,宣城市一家健身会所因转让引发预付款消费纠纷,涉及会员上千人。好在该会所转让后仍在经营,才得以通过调解保证会员继续持卡消费。
“预付款消费存在较大风险,有关部门平时是不是该作出消费提示呢?或者干脆对这种消费模式加以限制呢? ”小陈说。
预付款消费维权的艰难是当前消费维权尴尬现状的一个缩影。受法律法规不完善、维权成本过高、维权意识淡薄和维权体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当前消费维权工作遭遇不少障碍。此外,受司法救济、社会救济的缺位及深层次的经济社会环境因素影响,消费维权之路更显步履艰难。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单靠一个消费者协会,也绝非设立一个维权日就能解决问题。”采访中,不止一位消协组织人士指出,防止“3·15”变味,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效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构建一个全方面的立体维权监督体系。(张敬波)
“3·15”到底是谁的“节日”
“3·15”还没有到时,“繁华”已映入眼帘。大街上打折广告应接不暇,商场里彩旗飘飘,好不喜庆;柜台前人头攒动,顾客慷慨解囊,好不热闹。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纷纷展示打假成果,公布不良企业名单,揪出“过街老鼠”。
商家扛大旗、借东风,且不问能否卖出东西,好歹赚了吆喝;消费者借着维权日,买到心仪的商品,同样可喜可贺;相关部门借助舆论的关注,适时普及维权知识、公布打假成果,更是给消费者维权支招,给企业打“预防针”。一石多鸟,商家赚钱,消费者得利,相关部门长面子,本无可厚非,更没什么不好。
然而,换个视角,热闹的背后仍有值得冷静思考的地方。商家大幅打折,喊的无不是“最低价”“良心价”,这是不是说明平时给的价比较高、比较虚甚至有点假?人们扎堆购物,无非是觉得“3·15”期间商品物美价廉、服务也好,最起码不大容易买到假冒伪劣,这是不是表明商家平时的诚信度不高、服务也不够好?消费者投诉“井喷”,并非这时消费侵权格外多,主要是这时投诉容易受到重视、问题容易解决,这是否也在鞭策相关部门不仅要节日里展露锋芒,平时更得多努力?
笔者抛出上述想法,并非有意给热热闹闹的“节日”泼冷水,而是担忧它会变了味。仅把“3·15”看作促销“嘉年华”,很容易泥沙俱下,甚至鱼目混珠,最终让消费者受伤;只把它当作工作业绩展示台,更容易带来“紧一阵松一阵”怪圈,难以真正替消费者维权。如果有一天,商家觉得“3·15”没有必要搞促销,因为平时给的就是实价;消费者不在这一天扎堆买东西,因为随时可以享受同等的价格和服务;相关部门也不过搞个简单的仪式以示纪念,因为工作都在平时做实、做好了,相信有些“热”就会冷下来,而笔者也不会“杞人忧天”,生发诸多不合时宜的“另类”观感。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事实上,每年“3·15”,消协、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都会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并公布上一年度查处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然而,有关部门的打假维权似乎年年一个调,盖不过商家促销的声音,有时甚至有形式大于内容之嫌。 “3·15”到底是谁的“节日”,值得大家思考。(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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