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个“家庭农场”,日前在翔安区新圩镇诞生,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第一本“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导报记者昨日从翔安新圩工商所获悉,这个“家庭农场”名为聚凤源农场,位于翔安新圩凤路村,由当地种植大户叶文章创立,占地60多亩,专门从事果蔬的种植、收购及销售。
“家庭农场”的概念,今年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
新圩聚凤源农场的主要劳动力为叶文章家庭成员,包括他与母亲、妻子以及其刚从农业院校毕业的儿子。经过多年努力,聚凤源已培育出了包括泰国莲雾、台湾蜜雪梨、凤梨释迦、脆蜜王枣等十几个品种的果蔬,年繁育果苗45万株;同时积极开拓市场,注册相关品牌商标,使其产品销售走向了正规化、品牌化,产品畅销福建省各地,客户涵盖了各大果蔬批发店、零售点及各大商场超市如天虹、永辉等。
这些都体现了聚凤源具备成为“家庭农场”的条件,即家庭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
在为“家庭农场”的身份登记扫除障碍之后,下一步,当地工商部门将把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重点行政指导项目,为待成立的农户提供前期辅导,为已成立的“家庭农场”提供后续帮助,积极引导一批有代表性的“家庭农场”先行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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