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案》十二项内容
《改革方案》具体包括十二个方面内容:
一是取消省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将我省核准权限内的28类项目进行分类改革,其中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具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改为竞争性配置。
二是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简化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备案手续,推行网上在线备案,减少自由裁量权。
三是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联”办理流程,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全部改为同步“并联”办理。
四是对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涉及公共资源的领域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
五是强化规划体系的指引作用,加强各类专项规划在产业政策、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衔接。
六是优化用地审批流程。
七是简化项目规划报批手续。
八是改进环评制度。
九是改革各类报建及验收事项管理,建立行政部门审查与法定机构审查两种审查方式并行的模式。
十是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管理。
十一是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二是健全“指导、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企业投资项目事前咨询制度。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