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居保缴费标准或提高

2013年03月22日 09:4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庄瑞玉

  日前,《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新农保和城居保将合二为一,同时提高参保人的最低缴费标准至120元/年。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执行的是广东省政策,如果广东省城乡居保缴费标准提高,深圳的城居保缴费标准也会一样提高。

  根据《城乡居保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人员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提高了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按年、按季度或按月缴费的方式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据了解,由于深圳只有城镇居民,所以并不存在新农保。根据目前的政策,深圳城居保参保人按年缴费,每年按规定缴纳一次,个人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那么,如果省里面的征求意见稿通过,深圳城居保参保人的最低缴费标准也将提高到120元/年,缴费上限也将提高到3600元/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记者了解到,深圳领取养老金的城居保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200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00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