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124号令开始实施,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期2个月的春运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同步开展,1到2月份,机动车闯红灯、饮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较上年同期下降20%,其中,182人因饮酒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一次性被扣12分,部分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记满分,驾驶证准驾车型被降级而丢了饭碗,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反响。
株洲交警部门采取媒体宣传、短信提示、警营开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安部123、124号令,使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开车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一些交通违法陋习明显减少。在前2个月的交通违法整治基础上,从3月15日起,凡涉及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人行政处罚的同时纳入非现场处罚记分处理,严格驾驶证持有者本人办理的工作流程。这一举措无疑将促使驾驶人在开车过程中更加依法行车、文明驾驶。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