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2013年03月28日 11:27   来源:青海新闻网   崔永焘

   3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向与会人员传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要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穆东升首先传达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概况和特点,详细介绍习近平同志在大会开幕前的“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和大会闭幕时讲话精神,并介绍了中央领导同志参加青海团审议、看望青海团代表以及我省代表团开展工作相关情况。

  穆东升传达时说,这次大会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接续历史荣光、开创美好未来的共同愿望和坚强决心;会议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巨大成就;认真梳理了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稳步推进了行政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

  穆东升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地方权力机关,开展人大工作必须同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相切合,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总体部署相衔接,把学习贯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各项报告,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推动工作。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全面奔小康的伟大事业中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穆东升指出,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必须在“结合”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在地方立法方面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法规清理和省级法规“回头看”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着重做好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紧扣大局,履职尽责,全面推动人大工作。

  穆东升要求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两个重要意见,坚持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三支队伍共同推进,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一体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当前要抓紧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使代表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要身体力行中央和省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以民之所望为履职所向,自觉做到代人民之言、表人民之意,职为民所履、权为民所使,将自己人生“出彩”、梦想成真、成长进步的“小梦”融入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大梦”当中,锐意进取,使人大的地位和作用相辅相成,不断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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